第四篇謙德之效第三篇所說的,都是積善的方法,能夠積善,自然最好,但人在社會上,不能不和人來往,做人的方法必須加以講究;而最好的方法就是謙虛了。一個人能謙虛,在社會上一定會得到大眾廣泛的支持與信任,而懂得謙虛,便更知道‘日新又新’的重要;不但學問要求進步,做人做事交朋友等等,樣樣都要求進步。所有種種的好處,都從謙虛上得來,所以稱為謙德。這一篇專講謙虛的好處,謙虛的效驗;大家要仔細的研究,不可以囫圇吞棗,那就必定能夠得到大的利益?!緯浾f:滿招損,謙受益,自滿的就要招損害;謙虛的就會受到益?!恳捉浿t卦上說:天
第三篇積善之方上一篇所講,改過的種種方法,能夠把今生的過失改掉,自然好命就不會變成壞命了;但是還不能把壞命變成好命。因為這一生雖然不犯過失造罪孽,但是前世有沒有犯過失,造罪孽,卻不知道,若是前世已經犯,這一世雖然不再犯;但是前世所犯的罪過,還是要受報應。那么要怎么樣做才能使壞命轉成好命呢?這不但要改過,還要積善、積德,才可以把前世所造的罪孽消去。善事積多了,自然能轉壞命成好命,并且可以證明它的效驗!【中國積德第一人,就數山東孔圣人,世代子孫都不衰!七十三代孔德成呀!】易經上說:積善的家庭,一定會有很多福份
第二篇改過之法人,既然不是一出生就是圣人,哪能沒有過失呢?孔子說:‘過則勿憚改?!绻辛诉^失,就不要害怕改過。所以袁了凡先生在講過改造命運的道理與方法后,接著又把改過的方法詳細地說明,來教訓他的兒子袁天啟。這一篇就是講改過的方法。小的過失尚且要改,那末大的罪孽自然就不會再造了。在東周的春秋時代,各國官吏相互往來頻繁,學問與閱歷都很豐富,因此僅憑觀察一個人的言語舉止,就能推測出他的吉兇禍福,沒有不靈驗的。這種事在《左傳》、《國語》等各類記載史實的書中都能看得到。大概說來,一個人在尚未發生事情之前,預先
了凡四訓這本書,是中國明朝袁了凡先生所作的家訓,教戒他的兒子袁天啟,認識命運的真相,明辨善惡的標準,改過遷善的方法,以及行善積德謙虛種種的效驗;并且以他自己改造命運的經驗來‘現身說法’;讀了可以使人心目豁開,信心勇氣倍增,亟欲效法了凡先生,來改造自己的命運;實在是一本有益世道人心,轉移社會風氣不可多得的好書。由于了凡四訓的原著,是用文言文寫的;對現代人而言,閱讀起來比較吃力,而且不太容易懂,民國初年的黃智海先生,為了使這本書能讓大家受益,所以用白話文不厭其煩詳盡的注解,可以說是用心良苦,功德無量;黃先生的白話注
袁了凡居士著第一篇立命之學余童年喪父,老母命棄舉業學醫,謂可以養生,可以濟人,且習一藝以成名,爾父夙心也。后余在慈云寺,遇一老者,修髯偉貌,飄飄若仙,余敬禮之。語余曰:子仕路中人也,明年即進學,何不讀書?余告以故,并叩老者姓氏里居。曰:吾姓孔,云南人也。得邵子皇極數正傳,數該傳汝。余引之歸,告母。母曰:善待之。試其數,纖悉皆驗。余遂起讀書之念,謀之表兄沈稱,言:郁海谷先生,在沈友夫家開館,我送汝寄學甚便。余遂禮郁為師。孔為余起數:縣考童生,當十四名;府考七十一名,提學考第九名。明年赴考,三處名數皆合。
又諸橫取人財者,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,漸至死喪;若不死喪,則有水火盜賊,遺亡器物,疾病口舌諸事,以當妄取之值。又枉殺人者,是易刀兵而相殺也。取非義之財者,譬如漏脯救饑,鴆酒止渴,非不暫飽,死亦及之。夫心起于善,善雖未為,而吉神已隨之;或心起于惡,惡雖未為,而兇神已隨之。其有曾行惡事,后自改悔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久久,必獲吉慶,所謂轉禍為福也。故吉人,語善、視善、行善,一日有三善,三年天必降之福;兇人,語惡、視惡、行惡,一日有三惡,三年天必降之禍,胡不勉而行之!又諸橫取人財者,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,漸至死
以偽雜真。采取奸利。壓良為賤。謾驀愚人。貪婪無厭。咒詛求直。嗜酒悖亂。骨肉忿爭。男不忠良。女不柔順。不和其室。不敬其夫。每好矜夸。常行妒忌。無行于妻子。失禮于舅姑。輕慢先靈。違逆上命。作為無益。懷挾外心。自咒咒他。偏憎偏愛。越井越灶。跳食跳人。損子墮胎。行多隱僻?;夼D歌舞。朔旦號怒。對北涕唾及溺。對灶吟詠及哭。又以灶火燒香。穢柴作食。夜起裸露。八節行刑。唾流星,指虹霓,輒指三光,久視日月。春月燎獵。對北惡罵。無故殺龜打蛇。如是等罪,司命隨其輕重,奪其紀算,算盡則死,死有余責,乃殃及子孫。以偽雜真?!窘忉尅堪?/p>
得新忘故??谑切姆?。貪冒于財,欺罔其上。造作惡語,讒毀平人。毀人稱直。罵神稱正。棄順效逆。背親向疏。指天地以證鄙懷,引神明而鑒猥事。施與后悔。假借不還。分外營求。力上施設。淫欲過度。心毒貌慈。穢食餧人。左道惑眾。短尺狹度,輕稱小升。得新忘故?!窘忉尅康玫搅诵碌?,就忘記了舊的?!痉治觥繜o論是穿的衣服,用的器具,朋友之情,親戚之誼,妻子侍妾,童仆婢女,說起來都有新舊的差別;若是因為得到了新的,而忘記了舊的,這種人就是屬于薄情寡恩之人了。先賢曾說:‘與其結新交,不如敦舊好。’這句話的道理很深??!從前楚王下詔,